菏澤市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切實抓好服務業有序開業復工的通知》
2月29日,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切實抓好服務業有序開業復工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按照分區分級分類的原則,支持具備條件的服務業有序恢復經營,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務業發展。
支持有關行業盡快開業復工。對醫療防護等疫情防控和批發零售、交通物流、通訊金融等生產生活必需行業、經營單位,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,有序開業復工。
嚴格控制密閉聚集行業復工。建立控制類行業復工“清單”,對經營場所密閉、服務對象聚集的影劇院、棋牌室、游藝廳、網吧、KTV、健身房、旅行社、培訓機構、公共文化場館等行業納入清單管理,有序做好“清單”內企業開業復工。
鼓勵其他行業自主開業復工。各類商場、專業市場、酒店餐飲、開放式景點等人員相對聚集的行業,實行開業復工承諾制,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即可開業復工。鼓勵各經營單位以打包外賣、門店自提方式經營。對中介服務、理發店等經營規模較小、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服務行業,由經營者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基礎上,自主決定開業復工。
嚴格經營主體責任落實。督促指導經營單位按照“誰用工、誰管理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認真履行主體責任,結合經營實際,及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防控指南,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,并及時報告有關信息。
加強從業和消費者管理。各經營單位要實行健康管理制度,對到過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實施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并做好體溫檢測。消費者(服務對象)進入經營場所應當佩戴口罩,并進行人員信息登記和體溫測量,盡量提供無接觸服務。合理控制客流量,避免人員扎堆和不必要的長時間集聚,最大程度降低因人員聚集引起疫情風險。
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。各縣區及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負責轄區內經營場所防疫工作的巡查、檢查和督促落實;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服務指導和督導監管。對防控意識薄弱、主體責任不落實的經營單位,要加強教育管理,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改,對瞞報、漏報有關重要信息的,要依法嚴肅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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